楚雄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七)
发布时间:2022-06-17  阅读数:6198  信息来源:转载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楚雄州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施春平,中共党员,牟定县江坡镇人民政府公务员(试用期),现任牟定县凤屯镇龙丰村委会主任,2022年5月10日20:58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寇加龙,中共党员,南华县民族中学高级教师、副校长,2022年5月12日6:51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三、朱毅,中共党员,楚雄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2022年5月25日21:53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四、熊世权,中共党员,禄丰市一平浪镇阿井村委会大麦地村民小组村民,2022年5月25日22:56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