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案例通报(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2-11-16  阅读数:6207  信息来源:转载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清廉楚雄”建设行动任务分解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三季度重点聚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两类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办公用房面积“小超标”、私设名目发放“小奖励”“小福利”等行为,推动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州纪委州监委将在近期分批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请各县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警示教育。

武定县猫街镇原林业站站长宋能私设“小金库”发放津补贴问题。2002年5月至2015年3月,宋能任武定县猫街镇林业站站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期间,安排报账员将部分林业项目资金、扑火工作经费、护林员管理费等通过虚假报账的形式设立“小金库”,用“小金库”资金向职工发放中秋节和春节补助、生活补助、职工加班补助、学习考察费等共计38.5401万元。同时,宋能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宋能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元谋县物茂中学校长文武有巧立名目发放教职工福利问题。2020年5月,文武有任元谋县物茂中学校长期间,物茂中学违规以表彰“劳动模范”的方式,用工会经费4200元购买21套被子对21名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对此,文武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8月,文武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大姚县新街镇团山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学书虚报套取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用于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8月,李学书任大姚县新街镇团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团山村委会以办公耗材发票和环境卫生整治误工补助花名册的方式报销镇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000元,以发放脱贫攻坚补助的名义将5000元违规发放给村委会4名工作人员,其中李学书个人领取1400元。2021年11月,李学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已主动上交。

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巧立名目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折射的是部分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抱有松口气、歇歇脚的幻想,反映出的是精神上缺“钙”、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以及监管缺失等问题。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落实好党中央、省州党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办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清醒认识到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严重危害,带头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依法用权、慎重决策,管好自己和下属,守住纪律底线,防止福利变“腐利”。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审批发放津补贴、扩大人员范围发放津补贴等行为,对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重点关注,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做到一步不松、半寸不让。

 

中共楚雄州纪委 楚雄州监委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