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阅读数:8579  信息来源:原创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引导全校学生“树立人生信念,打牢专业知识、培养实践能力,完善人格品质”的学习风气。现将2015-2016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校班级、学生以及各办学点
二、评选指标和评选要求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额按在校人数核算,具体比例如下:
(一)先进个人
1.校级三好学生占各系学生数的5%;系级三好学生占10%。
2.各班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占各系学生数的2%;系级学生干部占5%。
(二)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各系班级数的20%。
(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名额35%(各系学生会干部人数)
(四)评选要按《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要求做好每一名候选人测评工作,同时认真填写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四、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的标准:
⑴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⑵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发奋读书,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各科成绩总和在同专业、同年级中名列前茅;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知识面广,具有创新精神。
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无早操缺席记录,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积极参加劳动(卫生打扫)
⑸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各种国家组织的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并获得相关证书
2.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⑴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⑵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具有表率作用,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⑶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骨干作用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班集体标准:
⑴以班级整体量化分值为标准。
⑵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在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
⑶班级学风好、补考人次少、违纪人次少、各类等级过关比率高。
五、表彰奖励办法
1.校级由学校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填写各种奖项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系级由各系予以表彰奖励。
2.省级的从校级中推荐产生,由教育厅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六、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和学风建设的重要一环,各系要充分利用本次评选活动,在全体师生中深入开展校风、学风建设的活动,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宣传,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和弘扬先进,进一步加强班风、学风建设。     
2.各系(部)要将整个评选工作纳入校务公开的内容,做到名额公开、评选公开、结果在全系公示,使评选工作公正、公平,要注意排除人情风的干扰,严格把关,防止评选工作的随意性。
   3.各系要严格按分配名额上报,不得突破。
   4.学校将把此次评选活动纳入纪检监察范畴,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要取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也要通报批评甚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各系部应成立由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规范程序,严肃评审工作,于4月20日前以系为单位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审批表、名册(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一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批。逾期不报,视自行放弃。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