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2022学年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29 来源:原创 浏览:63147次 分享到: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部署和要求,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逐项进行梳理,现将学校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牢牢把握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牢牢把握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以“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临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为具体工作方针,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民主监督管理,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推进及时公开

学校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相关规定,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巡察办)专门负责学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公开事项及时间安排,协调校内各处、室、系部及时公开相关事项。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纪检处定期开展主责监督和纪检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对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

(二)深入学习思考,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2021-2022学年,学校切实加强校务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科学制定楚雄医专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目录,利用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要求,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开展了研讨和培训。全校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校务公开是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增强学校管理透明度,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保证;是学校管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学校重大决策科学化的有效方法和学校管理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是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师生,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促进民主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学校公正、高效、廉洁的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途径。学校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了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

(三)多渠道公开,强化载体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一年来,学校积极通过学校校园网主页、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发布我校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利用会议、文件、专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有力保障社会各界人士获取学校信息的途径多样、渠道畅通,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性。同时,学校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纪检处、教代会执委会等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信息公开督查,强化工作落实。

(四)做好全程公开,主动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

进一步推进招生、招聘、财务、人事、基建、采购招投标、评奖、评优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坚持第一时间发布各类信息,通过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及时将学校情况、学校政策规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助学通道、往年录取情况、各特殊类型招生实施办法、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布,学校开通电话专线接受考生、家长电话咨询。坚持主动公开学校预算、决算财务信息,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干部任命、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明确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及时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发布各种招投标信息。进一步优化经费支出审批、科研项目资金采购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和固定资产分级管理。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覆盖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招生就业、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科研工作、合作办学、对外交流、继续教育、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方面。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概况、机构设置、教学资源、招生就业、合作交流、教学科研等基本信息。

2.学校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一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数据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教职员工、学生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评奖评优、勤工助学等政策办法;教职员工培训、招聘、人事任免、职称评审等人事工作信息;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物资采购、基建后勤等招标信息;财务规章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年度预决算、学费收缴情况等财务信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指南、告知书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统计

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学校通过校园网主页向校内外发布信息229条。官方微信“楚雄医专”公众平台,定期推送原创内容,展示学校风采,传递校园声音、传播正能量。同时,关注时事热点,转载人民日报、新华网等权威媒体新闻内容。定时推送校园信息,对学校大事、学生活动等专题活动实现实时推送。

1.基本信息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1条;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7条;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2条;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1条;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1条;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2.招生考试信息

(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共21条;

(2)无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情况;

(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9条;

(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1条;

(5)无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情况;

(6)无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情况。

(7)无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8)无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1条;

(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1条;

(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1条;

(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122条;

(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1条;

(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条;

(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1条。

4.人事师资信息

(1)无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无,本年度校领导没有因公出国(境);

(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1条;

(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9条;

(5)无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

(1)无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情况;

(2)无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3)无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情况;

(4)无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情况;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10条;

(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1条;

(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1条;

(8)没有制定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我校不招收艺术生;

(9)没有制定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我校属高职高专类学校。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学籍管理办法1条;

(2)无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1条;

(4)学生申诉办法1条。

7.学风建设信息

(1)学风建设机构情况1条;

(2)学术规范制度1条;

(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1条。

8.学位、学科信息

无此类信息,我校属高职高专类院校。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1)无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学校暂未开展中外办学;

(2)没有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学校暂未招收留学生。

10.其他信息

(1) 无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各类会议:通过党委扩大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师生座谈会以及学校工作情况通报会等各类会议公开信息。

3.通过文件、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面向社会或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方面。学校招生信息按照教育部、省州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开设专栏,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和印发了《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和《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内容涵盖学校基本情况、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申诉举报方式。开通咨询电话,发放招生宣传简章。录取结束后,学校整理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公布在学校官网招生信息栏。招生录取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全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2.财务信息方面。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学校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在学校网站向全校师生公开,方便查阅。年度财务收入、支出等预算、决算数据在学校教代会、工代会上进行汇报和审议,并报告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情况。公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包含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包含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以及勤工助学等实行三公开制度,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学校还对各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采取网站、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公开。

3.就业信息公开情况。学校不断推动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搭建就业平台,全方位推进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同时,不断推动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开展线下招聘宣讲会,同时加大线上招聘会推介工作,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不予公开情况。没有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

学校通过各种平台和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发布信息,并积极接受监督和评议。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良好,没有收到相关负面评议信件,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

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繁杂,必须根据不同的内容,选择不同的公开方式,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因而要建立操作规范的公开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和管理体系。我校的主要做法和举措如下。

(一)认真做好校务公开指南,指导做好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相关规定,提前拟定并下发《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mdash;2022年度校务公开指南》,指导学校各处、室、系部做好校务公开事项的公开、事项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为年底做好信息公开报告工作提供依据。

(二)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根据《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mdash;2022年度校务公开指南》,结合各处、室、系部具体工作职能,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事项的督促检查,对重点领域信息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应公开的事项及时有效公开。

(三)建立信息公开审查、追责机制,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合规准确无误。凡涉及信息公开的事项,以及数据来源,信息发布拟文或数据采集人为责任主体,处、室、系部领导为责任人,对所属发布的信息负总责。以学校名义公开的信息,报经学校领导审批或由学校办公会议审定后公开。

(四)建立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及意见反馈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多方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党支部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部门等多种形式征求关联部门意见建议,对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

(五)优化配置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根据信息公开事项的需要,选择报刊、公共网络、校园局域网、发文、会议、专栏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依申请依法公开。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如下:一要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要建章立制、规范动作;四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五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六要加强考核监督。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信息公开相关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将结合学校实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始终将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摆在基础性位置加以推进,组织开展针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增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营造全校上下关心、支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2.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梳理和修订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例会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和评估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有效化。

3.推进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对师生、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领域,认真研判,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表中50项公开事项,学校对公开事项认真进行了梳理,其中本年度新公开229项。50项公开事项中,因学校本身为医药类专科学校,无本科学生、研究生,因此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无公开的相关事项。其它公开事项情况详见附件。


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表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