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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学校创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4 来源:原创 浏览:994次 分享到:

各系、院:

为促进我校学生能积极健康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发挥我校创业园的作用,同时加快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更好地为学生创业团队开展创业指导与咨询等服务工作,充分挖掘和培育创业典型,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园区介绍

本次遴选的创业项目主要入驻学校创业园,目前创业园有培训大厅1个,接待大厅1个,孵化区3层15个孵化室,路演室3个,会议室2个。

二、入驻申请对象

(一)项目申请人需为我校在校学生;

(二)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区环保要求;

(三)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四)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入驻后能够保证在创业园内正常开展工作;

(五)项目负责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六)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孵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

三、申请时间

2019年2月25日-3月8日

四、入驻地点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创业园

五、入驻申请要求

(一)创业团队必须遵守国家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可操作性强,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三)优先审批已经注册公司项目,参加过校级及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项目,参加过创新创业培训班项目。

(四)项目入园孵化期限为1年,年终考核合格的项目可续约,但整个孵化期不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及孵化期满后的项目按园区相关规定办理出园手续。(注:首批入驻项目不超过15个)

(五)入驻团队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入园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如果有违反相关规定或申报后不正常使用的将给予退园处理。

六、入驻申请流程

(一)创业团队申请。申请入驻的创业团队按要求认真填写《大学生入驻创业园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和《大学生入驻创业园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于2019年3月8日前提交到招生就业处(远志楼3楼招生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24573773@qq.com (联系电话:0878-3875439,联系人:张老师)。

(二)招生就业处将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入驻资格。

(三)通过审批的创业项目接到进驻通知后办理相关手续,正式入驻开展创业活动。

请各系、院广泛宣传,充分挖掘,重点动员,积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