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成人教育本科正式学籍,所学专业符合经云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已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要求,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成绩优良,获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4、参加所就读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申请相应学士学位(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后才有参加研究生的考试资格)。
5、未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昆明医科大学
本科学生累计补考门次达三门(含三门)以上;在校期间所学全部课程平均成绩未达70分及以上者。
2、云南中医药大学
本科学生累计补考门次在两门(含两门)以上;在校期间所学全部课程平均成绩未达70分及以上者。
3、大理大学
本科学生累计补考门次达三门(含三门)以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一门学位课程或两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未达75分者。